当前,智能电子设备深度嵌入工作生活,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新修订的共同条令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回应官兵热切期盼,本着适度放开、有序可控、安全保密原则,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对智能电子设备使用管理作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使用时机、场合和保密要求。
■关于智能电子设备的管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内务条令》第二百四十条新增规定:军队单位和军人在智能电子设备使用管理中,应当尊重和保护官兵个人隐私;未按照国家法律和军事法规有关规定报经批准,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检查、监管。
■关于智能电子设备的使用,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内务条令》第二百四十三条新增规定:连队官兵在休息日、节假日和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可以使用私人智能电子设备;其他时间,通常以班、排或者连队为单位集中保管。
初夏一个周末,第80集团军某旅驻地举行了一场马拉松比赛,跑步爱好者、排长潘仁刚按规定报备后外出参赛。跑步过程中,他根据智能手表显示的配速、心率等信息,及时调整步幅、步频,刷新个人最好成绩。
长跑结束后,潘仁刚一边在智能手表上查看跑步数据信息,一边告诉记者:“我们的智能手表都有专属‘电子身份证’。”接过潘仁刚递过来的智能手表,记者看到手表背后贴有一张塑封卡片,上面记录了手表型号、联网情况、使用人姓名等信息。
该旅信息保障科科长告诉记者,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施行后,他们按照条令要求,对官兵的智能电子设备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使用人姓名、设备型号及用途等信息同步录入管理系统。此外,他们进一步规范智能电子设备的管理办法,由班排进行统一管理。官兵在休息日、节假日和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可自主使用私人智能电子设备。
某连宿舍内,一个智能电子设备专用充电柜引起记者注意。充电柜内,分格存放着官兵的手机、手表、手环等智能电子设备。“训练时集中管理,休息时按需使用,保密要求和生活需求两不误。”该连郑连长介绍说。
科技赋能带来的便利,在官兵生活中悄然显现。某连中士董云成向记者展示了他的运动记录——周末休息时,他喜欢佩戴智能手表去游泳馆游泳。根据手表显示的心率、划水频率等信息,他科学调整节奏,游泳成绩不断提升。
走进营区健身房,记者看到不少官兵佩戴智能手表进行“数据化”健身:手表实时记录心率、热量消耗等数据,健身结束后生成个人体能训练档案。“过去,健身时靠人工记录数据,费时费力;现在,手表上的数据一目了然,还能自动生成训练分析报告。”该旅机关刘干事笑着说,“智能手表的血氧饱和度检测等功能,也颇受官兵欢迎。每到休息时间,大家都会戴上手表测一测。”
“智能电子设备不是洪水猛兽,关键是要管好、用对。”该旅领导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在确保安全使用前提下,进一步发挥智能电子设备在科学训练、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让科技真正服务战斗力。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对官兵使用私人智能电子设备和国际互联网作了具体规定,官兵使用智能电子设备和国际互联网时有了明确依据。这些规定坚持与“智”共存、与“网”共舞,坚持尊重和保护官兵个人隐私,坚持适度放开、有序可控、安全保密,既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也回应了官兵热切期盼,赢得官兵普遍欢迎。
“谋成于密而败于泄,三军之事莫重于密。”欣喜之余,官兵应清醒认识到,智能电子设备和国际互联网都是“双刃剑”,用好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科技赋能,用不好就会带来失泄密等问题。官兵在享受这一“红利”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切不可忘记新条令规定的底线和红线。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明确,军队单位应当对所属人员使用的智能电子设备“实行实名制管理”,军人使用私人智能电子设备应遵守“七个不得”,军队单位和军人使用国际互联网要严守“九个不得”……这一系列具体规定,为官兵使用智能电子设备和国际互联网给出了一道道警示、划出了一条条红线。
说:“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保密与泄密一字之差,光荣与耻辱一念之间,广大官兵必须将智能电子设备和国际互联网的使用要求铭刻于心、见诸于行,时时处处与新条令对标对表,坚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真正让现代科技为我所用、为强军打赢服务。
今年初,我从机关调整到连队工作。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刚到连队时,一件事情引起我的注意:几名战士不约而同地换了新手机,连使用时间不长的新款手机也被“淘汰”了。
列兵张奥森说出心声:“不是喜新厌旧,而是迫不得已。”原来,前不久上级组织手机使用管理检查,对此向来小心的他栽了跟头:“因为家中有急事,我向连队报备后,在训练间隙使用手机给家人打了一个电话。上级检查时,发现我的手机在正课时间有使用记录,要求我写情况说明……”
“上次检查手机,检查人员征求我的意见,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询问能不能查看手机聊天记录。”上等兵陈靖涛说,“虽然我同意了,但一想到自己的聊天记录被别人翻看,心里难免不舒服。”
交谈得知,大家换手机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无心之失”,担心手机难以被彻底清理干净,索性“一刀切”,直接换新手机;二是隐私信息虽没有违规内容,但要是拒绝检查人员查看,又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不如换个手机省心。
用起来小心翼翼,检查时心里别扭,久而久之,战士们使用手机时越来越胆战心惊,有的战士手机里除了与家人的通话记录,其他啥内容都没有。
随着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施行,这一尴尬局面终于有了改观。新修订的共同条令明确规定:军队单位和军人在智能电子设备使用管理中,应当尊重和保护官兵个人隐私;未按照国家法律和军事法规有关规定报经批准,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检查、监管。
新修订的共同条令适度放开了智能电子设备的使用,不少官兵拍手叫好。然而,班长骨干们也面临着现实难题:放该怎么放,管该怎么管?
“堵不如疏,换个思路才能在落实制度与以人为本之间取得科学平衡。”支委会上,我的发言引起大家共鸣,“手机的使用管理,只有兼顾好便捷与安全,才能够实现管得用心、用得安心、双方放心。” 为此,我们第一时间向官兵明确“未经批准不查、没有指令不查”。与此同时,放宽并不代表放任,我们带领官兵认真学习新条令相关要求,梳理出一份“手机使用指南”,引导大家安全、科学、合规使用智能电子设备。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共同条令以来,连队官兵在使用智能电子设备过程中,自觉做到“规定能遵守、限制能理解、安全有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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